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
鄂政办发〔2015〕4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鄂政发〔2019〕7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鄂政发〔2025〕6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木本油料产业是我国特色传统产业,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对于推进山区综合开发、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提升人民健康水平、维护国家粮油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湖北是油茶、核桃、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树种的适生区,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巨大。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 (
国办发〔2014〕68号)的要求,把木本油料产业打造成我省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产业和兴林富民的支柱产业,现就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提高供给能力为目标,以完善政策措施为基础,以提高科技水平为支撑,建立健全木本油料种植、加工、流通、消费产业体系,努力提高木本食用油的消费比重,推动木本油料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稳步推进;坚持依靠科技、适地适树、良种良法;坚持龙头带动,延长产业链,推进林油一体化;坚持多元发展,科学发展,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省建成50个油茶、核桃、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产业发展重点县,新造高标准木本油料林500万亩,抚育改造200万亩,全省木本油料林总面积达到1000万亩,年产木本食用油30万吨,年产值600亿元。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的示范基地,培植一批木本油料精深加工龙头企业。
二、加快基地建设
(四)优化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布局。组织开展油茶、核桃、油用牡丹遗传资源调查工作,结合土地利用现状,分树种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把发展木本油料产业与新一轮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工程等国家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和绿满荆楚行动紧密结合,因地制宜选择发展的树种和区域。要统筹谋划基地建设与加工企业布局配套问题,防止出现资源短缺和产能过剩。
(五)创新基地建设经营模式。认真贯彻《
湖北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进一步明晰产权,健全评估机构,搭建交易平台。在“依法、有偿、自愿”的前提下,鼓励各种市场主体通过承包、租赁、转让、股份合作经营等形式激活林地使用权,积极引导木本油料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流转到有技术、懂经营、有资金的业主手中,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提高木本油料林经营效益。
(六)发展木本油料专业合作组织。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引导和支持林农发展多种形式的木本油料专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鼓励开展技术推广、培训咨询、物资供应、产品营销等项目服务,切实提高林农组织化程度和适应市场能力。
(七)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围绕木本油料产业的发展,积极培育建设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要素市场。鼓励和支持木本油料企业组建营销网络和信息网络,运用现代营销手段,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木本油料苗木供应、产品销售等方面的决定性作用。
(八)加强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省木本油料规划范围县市,建设一批木本油料高产示范基地和木本油料低产林改造示范基地,促进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种植。支持有实力、懂技术、善经营的生产经营者兴办木本油料林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基地在发展木本油料产业上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九)强化科技支撑作用。联合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科技力量,加快产业科技攻关,切实解决木本油料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重点和难点。积极为林农、木本油料加工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优质服务。加大良种选育和推广力度,抓好木本油料省级定点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大力推广“两高一抗”(产量高、含油率高,抗性强)的优良品种,培育良种壮苗。坚持适地适树,积极推广木本油料丰产栽培技术,禁止使用非良种苗造林。引导经营者在木本油料林进入盛果期前发展林下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