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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在我市开展日间手术医保结算工作的通知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在我市开展日间手术医保结算工作的通知
烟医保发〔2019〕43号



各区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有关单位:

为更好的保障参保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参保人员就医负担,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根据《关于在全省开展日间手术医保支付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19〕4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选择部分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称医疗机构)及病种开展日间手术医保结算试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定点管理

确定烟台市毓璜顶医院、烟台市口腔医院作为首批开展日间手术医保结算试点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范围根据试点情况适时扩大。

二、病种范围

本通知所称日间手术指患者按照诊疗计划在1日(24小时)内入、出院的手术或操作(不包括门诊手术),因病情需要延期住院的特殊病例,住院时间不超过48小时。

根据《关于印发开展三级医院日间手术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函〔2016〕306号)文件推荐的日间手术病种、术式及我市目前实施的按病种付费病种名单,确定我市日间手术医保结算病种范围,具体见附件。日间手术医保结算病种范围随着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展适时扩大。

三、费用结算

经确诊需行日间手术的,由参保患者和医疗机构签订手术知情同意书。参保患者同意并签订知情同意书后及时办理日间手术登记手续。对施行日间手术医保结算的参保患者,医疗机构在其出院结算时应将日间手术住院前一周内必要门诊检查费用(与术前准备密切相关的检验检查)合并至住院费用结算。日间手术患者可出院带术后一周内必要的处置项目(术后相关的复诊处置费用),医保医师需在病历中明确记录。

实行日间手术后,因术后并发症及其他意外情况,难以在入院 48 小时内出院的患者,应转出日间手术病房,转入相应专科病房,其符合规定的日间手术费用与在专科病房的住院费用按照一次普通住院过程合并进行结算。

纳入日间手术医保结算的病例,按照住院医保待遇结算。具体结算流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