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高质量打造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高质量打造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文旅公共〔2020〕1号



各市、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局):

现将《高质量打造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未来社区试点建设,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25日


高质量打造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的实施意见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9〕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加快推进未来社试点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9〕60号)精神,现就高质量打造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十四次党代会、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为中心,聚焦未来社区三维价值坐标和九大创新场景建设,充分挖掘梳理城市乡愁记忆和社区历史文化脉络,精心打造“记得住过去,看得见未来”的公共文化空间,使之成为弘扬主流价值、展示特色文化、凝聚社区居民、引领时代风尚的社区文化平台,助推未来社区试点高标准高质量建设。

(二)主要内涵

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是社区一站式的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和文化活动交流场所,是社区邻里中心的重要组成,也是10分钟未来社区生活圈的重要环节。公共文化空间立足未来邻里、教育、健康等九大场景建设,落实未来社区约束性指标要求,整合社区礼堂、公园、共享书房、幸福学堂、运动中心及健身点、创客厅等社区生活圈模块功能,实现城市公共资源向基层社区下沉,打造未来社区公共文化活动、邻里交往交流的精神家园。

(三)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彰显特色。充分挖掘当地优秀传统和特色文化,组织开展丰富多元的社区文化活动,打造社区居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和交往交融交心的公共文化场所。

坚持资源整合,共建共享。整合未来社区内公共文化、社会教育、党群服务、体育健身、全域旅游等各类资源,共同谋划、共同建设、共同管理,构建集宣传教育、科学普及、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等于一体,“场景混合”“跨界融合”的公共文化空间。

坚持因地制宜,社会参与。结合各地实际,一区一策,以面积不少、功能不缺、服务不减为前提,实现公共文化空间一网多点,全面覆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的建设、管理和运行,探索形成社区居民、第三方组织和产业联盟相互支撑的发展格局。

(四)总体目标。到2020年底,完善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政策体系,形成具有先行示范作用的案例和经验。到2022年底,列入省级试点的未来社区逐步建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舒适美观的公共文化空间,探索形成服务规范、活动丰富、便捷高效的运行模式,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城市公共文化服务样本。

二、空间形式

未来社区的公共文化空间分室内和室外两个部分,并与周边区域性公共设施整体布局相衔接。

1.室内公共文化空间。室内空间按“标准+订制”的方式进行。基本功能包括公共阅读、培训讲座、文艺排练、文化交流、运动健身、文化展陈(展览展示)等,设置阅览室、培训室、书画室、健身室和展示厅、多功能厅等基本场所。条件允许的社区,可以扩展配置学习空间、创客空间、非遗客厅、敬老互助、四点半课堂、党群服务、数字体验等个性化功能。

2.室外公共文化空间。按照“整个未来社区就是一个文化公园”要求,以中心公园、口袋公园、屋顶花园、庭院游园、空中花园等多元化的社区公园为主体,打造“无处不在”的室外公共文化空间。通过系统性设置文化广场、文化长廊、儿童游乐场、运动场地等场所设施,以及社区雕塑、建筑物墙饰等景观小品,打造有辨识度的社区文化地景,彰显未来社区的历史文脉和文化个性。

三、建设要求

1.文化解码。认真分析城市历史脉络、社区文化肌理和社区居民构成及需求,从历史背景、文化传承、精神实质、表现形式等方面,进行文化要素分析和当代价值提炼,形成能让社区居民切身感受和体验到的文化元素及内容。推动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发展,把体现地方特色的文化基因以邻里公约、社区博物馆、文化体验点、社区微景观等形式展示出来,成为社区居民浸润地方文化、提升个人素养的重要平台。

2.规划布局。将公共文化空间作为标准配置,纳入未来社区建设整体规划,落实到申报方案、实施方案之中,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用。公共文化空间规划要体现便捷便利、功能优先、统筹共享、融合发展的思路,可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等方式,合理利用社区原有文化设施、公共用房、历史建筑等空间,推动公共文化空间和社区居民生活有机融合。推动公共文化空间与未来教育、健康、创业、服务等其他场景资源叠加,鼓励空间功能复合利用,着力打造环境优雅、富有人文气息的精神家园,打响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品牌。

3.规模标准。根据未来社区人口数量和结构,按照室内不少于1000平方米/万人(最低不少于1000平方米)、室外不少于3000平方米/万人的规模,设置公共文化空间。鼓励未来社区集中建设具有社区标志性的一站式室内公共文化空间。条件受限的未来社区,可根据居民分布特点、文化需求等因素,依托其他功能建筑,因地制宜地设置分散式室内公共文化空间,实行统一标识多个主题(如公共阅读、培训讲座、社区议事等),单处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充分挖掘建筑架空层、风雨连廊、庭院等空间资源,拓展延伸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

4.智慧服务。依托未来社区智慧服务平台,整合浙江智慧文化云各类在线资源,搭建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线上数字内容库,加快优质公共文化资源在未来社区落地。广泛应用人脸识别、物联网、语音交互、视觉传导等新技术,推进公共文化空间智能化管理,优先推广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应用,提高公共文化空间使用效能和体验满意度。

四、管理运行

1.实现资源分享化。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是城市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节点,要不断加大资源建设力度,做到服务资源常新常在常精。高标准建设公共阅读空间,藏书总量不少于15000册,与县级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资源共享,并实现阅读资源与阅读活动下沉;鼓励建设社区“无人值守”图书馆,配备自助借还设施,具备24小时开放条件。县级公共文化机构要通过建设分设机构和专家工作站等方式,定期安排专业人员到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开展文艺辅导、培训、讲座等活动,确保未来社区每周活动不少于1次。鼓励省、市两级优质公共资源下沉未来社区。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每周免费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

2.推进监管网格化。坚持以效能为核心,建设基于公共文化空间的网格化监管机制,每个网格有阵地、有团队、有活动、有志愿者,确保公共文化空间大门常开、活动常新、群众常来。将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布局、服务提供、品牌打造、团队培育等涉及文化民生的事项,都纳入网格化监管范畴,并随着网格化监管的日益成熟,逐步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品质。公共文化空间网格化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活动信息、开放时间等要上墙公示,接受社区群众的监督。

3.引导运维社会化。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管理和运行。通过新建一批、改造一批、合作一批等方式,把符合条件的私营公共空间吸纳进来,按照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的要求加以改造提升。激活小区商铺、中心商圈、休闲公园、开放空间、建筑架空层等已有资源,不断拓展公共文化空间的范围。鼓励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采取委托管理、连锁经营、合作运营等方式运维,提高使用效能。

4.推动参与全民化。通过自助申请等形式开放居民使用公共文化空间的渠道,创新社区居民参与公共文化空间管理的工作机制,增强社区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吸引社区居民共谋共建共享公共文化空间,真正成为社区公共文化活动的策划者、组织者和参与者。建立通畅高效的需求反馈机制,采取“百姓点单”“文化超市”等方式,提高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满足社区居民的文化需求。完善志愿者参与通道,制定志愿者规范服务和积分管理等制度,与社区积分体系互通,吸纳社区居民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参与公共文化空间的管理和服务。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积极落实未来社区试点创建主体责任,加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的协调统筹,研究解决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落实相关政策制定、重大项目推进、各类资源整合等事宜。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抓紧制定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和服务的细化标准,制定系统化运行、管理、监督等实施细则,具体指导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管理和运行。试点工作专班其他成员单位要明确任务分工,牢固树立协调推进意识,推动各级各类公共资源实现互联互通、共享共惠。

2.强化要素保障。组建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专家组,负责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的制度设计,定点定人定期指导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开展课题研究,重点解决制约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的体制机制问题。将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作为重点内容,在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申报和其他要素保障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对认定达标的项目给予一定的奖励,并适当向加快发展地区倾斜。自2020年起,全省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中每年争取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支持。研究制定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的相关政策,加快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方联动的管理运行体制。

3.完善评估机制。当地政府要把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的建设与运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把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的建设和管理作为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把社会效益最大化作为评价公共文化空间的重要指标,研究制定科学的评价体系。要把社区居民的参与度和满意度作为考核公共文化空间效能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公共文化空间满意度测评,建立完善社区居民信息反馈通道。

本实施意见自2020年5月1日起实施。

《关于高质量建设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日期:2020-04-01   信息来源:省文化和旅游厅

1.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到2020年底,完善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政策体系,形成具有先行示范作用的案例和经验。到2022年底,列入省级试点的未来社区逐步建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舒适美观的公共文化空间,探索形成服务规范、活动丰富、便捷高效的运行模式,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城市公共文化服务样本。

2.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需要把握哪些原则?

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需要把握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以人为本,彰显特色。充分挖掘当地优秀传统和特色文化,组织开展丰富多元的社区文化活动,营造社区居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和交往交融交心的公文文化场所。

二是资源整合,共建共享。整合未来社区内公共文化、社会教育、党群服务、体育健身、全域旅游等各类资源,共同谋划、共同建设、共同管理,构建集宣传教育、科学普及、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等于一体,“场景混合”“跨界融合”的公共文化空间。

三是因地制宜,社会参与。结合各地实际,一区一策,以面积不少、功能不缺、服务不减为前提,实现公共文化空间一网多点,全面覆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的建设、管理和运行,探索形成社区居民、第三方组织和产业联盟相互支撑的发展格局。

3.未来社区需要建设哪些公共文化空间?

未来社区的公共文化空间分室内和室外两个部分,并与周边区域性公共设施整体布局相衔接。室内空间按“标准+订制”的方式进行。基本功能包括公共阅读、培训讲座、文艺排练、文化交流、运动健身、文化展陈(展览展示)等,设置阅览室、培训室、书画室、健身室和展示厅、多功能厅等基本场所。条件允许的社区,可以扩展配置学习空间、创客空间、非遗客厅、敬老互助、四点半课堂、党群服务、数字体验等个性化功能。室外空间按照“整个未来社区就是一个文化公园”要求,以中心公园、口袋公园、屋顶花园、庭院游园、空中花园等多元化的社区公园为主体,打造“无处不在”的室外公共文化空间。通过系统性设置文化广场、文化长廊、儿童游乐场、运动场地等场所设施,以及社区雕塑、建筑物墙饰等景观小品,打造有辨识度的社区文化地景,彰显未来社区的历史文脉和文化个性。

4.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在建设规模上有什么要求?

根据未来社区人口数量和结构,按照室内不少于1000平方米/万人(最低不少于1000平方米)、室外不少于3000平方米/万人的规模,设置公共文化空间。鼓励未来社区集中建设具有社区标志性的一站式室内公共文化空间。条件受限的未来社区,可根据居民分布特点、文化需求等因素,依托其他功能建筑,因地制宜地设置分散式室内公共文化空间,实行统一标识多个主题(如公共阅读、培训讲座、社区议事等),单处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充分挖掘建筑架空层、风雨连廊、庭院等空间资源,拓展延伸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