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辽宁省财政厅等部门转发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

转发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财非〔2006〕66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财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辽财税规〔2025〕7号规定,继续有效
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市财政局、海洋与渔业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 ( 财综〔2006〕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