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鄂政办发〔2017〕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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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
国办发〔2017〕63号)和《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教高〔2017〕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医学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医教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医学人才培养,服务健康湖北建设,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省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突破,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以基层、贡献为导向的人才使用激励机制不断完善,中医药、全科、儿科等紧缺人才培养得到加强,医学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为健康湖北建设和全省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提供重要的人才支撑。
二、提升医学生源质量和学历教育层次。本科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逐步实现一本招生。通过举办教学改革实验班、实施卓越医生协同培养计划、提高研究生推免比例等措施,吸引优秀生源报考医学专业。提升医学专业学历教育层次,适度扩大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稳步发展医学类专业本科教育,大力发展高职护理专业教育。控制高职(专科)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规模,将高职(专科)临床医学专业逐步调整为全科医学专业,重点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培养助理全科医生。从2018年起,不再增设中职层次护理类专业,逐步停止中职层次农村医学、中医专业招录初中毕业生,转向在岗乡村医生能力和学历提升。
三、深化院校医学教育教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思想政治教育和医德培养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深化以岗位胜任力为导向的教学改革,面向全体医学生开设不低于2个学分的全科医学教育必修课程,推进基础与临床课程整合,推进信息技术与医学教育融合,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案例共享资源库、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探索基于器官/系统的整合式教学,提高小班化授课率,开展启发式、讨论式教学。在医学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环节,加强对考生医学职业素养、临床能力和临床基本技能水平的测试考核。理顺综合性院校医学教育管理体制,配备有医学专业背景的校领导分管医学教育或兼任医学院(部)院长(主任),保障医学教育的完整性。鼓励部属高校对口支持省属医学院校教育教学工作,探索建立湖北医学教育联盟。积极推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护理学等专业开展专业认证。加强医教考协同,建立医学类执业考试对医学教育的反馈指导机制,将医师和护士资格考试通过率等予以公布。
四、强化临床教学工作。严格执行各类临床教学基地标准和准入制度,加强临床教学基地认定审核和动态管理。完善临床见习实习管理制度,建立“理论学习—模拟训练—临床实践”的临床教学模式。加强医学院校直属附属医院和临床教学基地建设,拥有直属附属医院的高校应将附属医院教学建设纳入学校发展整体规划,将教学作为附属医院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目前没有直属附属医院的高校,可根据学校发展、人才培养需要和当地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申报建设直属附属医院,也可将当地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纳入临床教学基地建设范围,建立紧密的临床教学合作关系。承担教学任务的医院应明确临床教学主体职能,建立健全院科两级教学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及带教人员,加大教学投入。
加强临床教学工作考核力度。将临床教学软硬件和临床教学质量作为医院等级评审、临床重点专科评审、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的核心内容,以及医院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依据。高校附属医院承担教学任务的临床医生晋升卫生高级职称必须具备相应低一级的教学职称。全面推行临床教学基地认定审核和动态管理,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加强临床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临床教师准入资格,对新任职教师实施岗前培训。支持临床教师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在教改项目申报、教学成果评定等方面给予倾斜。
五、完善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探索和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扩大全科、儿科等紧缺专业培训规模。统筹优化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定期考核、滚动发展,将培训工作完成情况、住院医师结业考核、执业医师考核情况及第三方满意度测评结果,作为基地认定、招收计划核定的重要依据。健全临床带教激励机制,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教学竞赛,将带教活动与单位内部绩效工资、职称评定、评优评先挂钩。保障住院医师培训期间待遇,单位应依法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并享有公积金等相关福利。健全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建立全员终身教育学习体系,将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医疗卫生人员岗位聘用和定期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必备条件。
六、加快培养医学紧缺人才。加强中医药、全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病理、老年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助产、康复、心理健康等紧缺人才培养。推动医学院校根据全省人才需求及医学教育资源状况,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开设医学紧缺人才相关专业。举办临床医学、中医学一体化人才培养的高校,应安排专门招生计划,用于招收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或中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专业学生。加大基层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基层卫生人才素质提升计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全面启动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培养2000名助理全科医生。遴选6000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