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鄂政办发〔2016〕10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鄂政发〔2019〕7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鄂政发〔2025〕6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 (
国办发〔2016〕24号)精神,突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及政府的引导、调控作用,加快推进我省商贸流通创新发展,推动实体商业转型升级,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推进流通转型升级
支持零售企业加快实体店数字化改造,自建一批模式新、交易规模大、辐射面广的网络购物平台,增强店铺场景化、立体化和智能化功能,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建立全渠道流通模式,发展集百货、休闲、娱乐、旅游、文化于一体的大型综合体。支持大型商贸企业以电子商务、信息技术和物流配送为依托,提升供应链管理控制能力,积极发展直营连锁,规范特许经营和自愿连锁,增强联合采购、统一分销和共同配送能力,提高自营和自主品牌商品比例。着力提高供应链管理控制能力,鼓励百货等零售业态积极发展“买手制”,不断提高自营和自主品牌商品比例,通过发展连锁经营、采购联盟等多种组织形式降本增效,提高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实现转型升级的能力。鼓励大型生产企业建立开放性采购平台和营销平台,积极推动生产企业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实现需求和生产的无缝对接。积极运用互联网,创新生产工艺和商业模式,推广自主品牌,增强老字号等传统品牌影响力,弘扬民族、技艺等优秀传统文化。支持商品交易市场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强供应链管理与服务,推动商品市场平台化发展,促进资源集聚和优化配置。加快以商品市场为核心的平台经济发展,形成稳定的经济产业链和生态圈,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支撑。(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二、深入推进流通方式创新
主动参与分享经济新模式,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鼓励搭建要素对接平台,分享闲置实物资源、优化配置社会闲置资源,降低生产和流通成本,拓展消费新空间、新领域,促进社会就业。鼓励发展协同经济新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市场主体整合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上下游企业优质资源,推动新型服务业态发展,构建全流程协同平台,创新协作模式,提升协作水平,创新关键技术,提高科技对流通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以众创、众包、众筹、众扶等多种形式,与创业者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协同发展。支持推进流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流通创新服务机构,聚焦中小企业发展需求,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打造支撑中小企业发展的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和网络化新型载体,为中小企业应用互联网创业创新提供集群注册、办公场地、基础通信、运营指导、人才培训、渠道推广、信贷融资等一体化支撑服务,促进抱团聚集发展。(省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旅游委、省邮政局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三、深入推进智慧物流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规划引领,加快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建设,完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积极引导物流快递园区、城市共同配送中心(分拨中心)及末端配送网点三级配送节点建设,创新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放宽从事物流运输的新能源货运车辆城市通行管控限制。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推广“快递下乡”工程,推动配送网络下沉至乡村,打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推进标准仓储建设,升级改造装卸搬运、中转、调度指挥设施,加强冷链设施体系建设,提升鲜活农产品产地预冷、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冷藏冷冻、冷链运输、包装仓储、检验检测和安全监控等设施水平,构建从产地到消费终端的全程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加快推进宽带乡村工程,加大农村宽带网络建设力度,实现提速降费,消除城乡“数字鸿沟”。加快建设“互联网+高效商贸物流”协同服务体系,构建与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互动的商贸物流运营模式,促进商贸物流智能化。加快商贸物流行业“云服务”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整合现有货运交易平台、港口物流信息平台、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平台、城市配送信息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等商贸物流信息资源,建立各类应用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机制,实现数据资源共享与综合利用。大力推进电子商务进社区。鼓励和推广面向社区便民服务的软件开发和应用,推动社区便民服务智能化建设。加强电子商务企业与社区服务机构、商业网点融合互动,支持社区电子商务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促进线上线下企业运营模式升级转型,努力打造以社区生活服务业为核心的“15分钟服务圈”。充分利用各类社会资源,整合服务功能,依托社区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建立集社区菜市场、便利店、快餐店、配送站、再生资源回收点,以及健康、养老、看护等大众化服务网点于一体的社区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开展快件代收自取、电子缴费、社区养老等便民服务,提高社区服务的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水平,提升社区居民生活品质。(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国资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质监局、省邮政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四、深入推进智能服务与消费
鼓励构建线上线下互动的城市体验式智慧商圈,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商圈无线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智能交通引导、客流疏导、信息推送、移动支付、消费互动、物流配送等功能,健全商圈消费体验评价、信息安全保护、商家诚信积累和消费者权益保障体系,提升商圈内资源整合能力和消费集聚水平。鼓励各地基于互联网技术培育一批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商业布局,产业特色、经营特色、文化特色鲜明,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发展潜力,且配套设施齐全,购物环境舒适,商业与文化、景观与建筑、特色与环境有机融合,能为市民和国内外游客提供完善服务的多功能、多业态商业街区。促进城镇商业发展。拓宽智能消费领域,鼓励虚拟现实、现实增强软硬件研发与生产,促进人工智能新技术新服务应用。加大对机器人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围绕助老助残、家庭服务、医疗康复、救援救灾、能源安全、公共安全等领域,促进服务机器人向更广领域发展。加快推广可穿戴、生活服务机器人智能化产品,提高供给能力和水平,培育智慧生活、现代服务、特殊作业等方面的需求。(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委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五、深入推进绿色低碳流通和消费
深入贯彻《绿色商场》行业标准(SB/T11135-2015),树立绿色经营理念,以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为方向,建立长效机制,进行节能改造,推广使用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创建一批集门店节能改造、节能产品销售、废弃物回收于一体的绿色商场。以开展绿色商场示范创建工作和“绿色产品进商场、绿色消费进社区、绿色回收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开展绿色营销试点,鼓励流通企业与绿色低碳生产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优先采购环境友好、节能降耗和易于资源综合利用的原材料、商品和服务,通过开设绿色产品专柜和专区等形式,宣传、展示和推销有节能标识和获得低碳认证的绿色商品。加强商业建筑和设施节能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