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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TSE、GMAT等海外考试项目有关税务问题的复函的通知【全文废止】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TSE、GMAT等海外考试项目有关税务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全文废止】
京地税营[2002]19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京地税营[2009]204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2-05-20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TSE、GMAT等海外考试项目有关税务问题的复函》 ( 国税函〔2002〕195号)转发给你局,请参照执行。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二ОО二年五月二十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TSE、GMAT等海外考试项目有关税务问题的复函【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2〕19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9〕29号)规定,全文废止。
教育部:
你部《关于对考试中心承办的
【税收协定】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