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科技
服务业是现代
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人才智力密集、科技含量高、产业附加值大、辐射带动作用强等特点。近年来,我国科技
服务业发展势头良好,
服务内容不断丰富,
服务模式不断创新,新型科技
服务组织和
服务业态不断涌现,
服务质量和能力稳步提升。但总体上我国科技
服务业仍处于发展初期,存在着市场主体发育不健全、
服务机构专业化程度不高、高端
服务业态较少、缺乏知名品牌、发展环境不完善、复合型人才缺乏等问题。加快科技
服务业发展,是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经济深度融合的客观要求,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推动经济向中高端水平迈进的关键一环,对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动科技
服务业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为目标,以满足科技创新需求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导向,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政策环境,培育和壮大科技
服务市场主体,创新科技
服务模式,延展科技创新
服务链,促进科技
服务业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深化改革。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有序放开科技
服务市场准入,建立符合国情、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各类科技
服务主体活力。
坚持创新驱动。充分应用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依托各类科技创新载体,整合开放公共科技
服务资源,推动技术集成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积极发展新型科技
服务业态。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区分公共
服务和市场化
服务,综合运用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支持科技
服务机构市场化发展,加强专业化分工,拓展市场空间,实现科技
服务业集聚发展。
坚持开放合作。鼓励科技
服务机构加强区域协作,推动科技
服务业协同发展,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培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
服务品牌。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
服务体系,
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大幅增强,科技
服务市场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明显提升,培育一批拥有知名品牌的科技
服务机构和龙头企业,涌现一批新型科技
服务业态,形成一批科技
服务产业集群,科技
服务业产业规模达到8万亿元,成为促进科技经济结合的关键环节和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引擎。
二、重点任务
重点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专业科技
服务和综合科技
服务,提升科技
服务业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一)研究开发及其
服务。
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活动。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整合科研资源,面向市场提供专业化的研发
服务。鼓励研发类企业专业化发展,积极培育市场化新型研发组织、研发中介和研发
服务外包新业态。支持产业联盟开展协同创新,推动产业技术研发机构面向产业集群开展共性技术研发。支持发展产品研发设计
服务,促进研发设计
服务企业积极应用新技术提高设计
服务能力。加强科技资源开放
服务,建立健全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运行机制,引导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等向社会开放
服务。
(二)技术转移
服务。
发展多层次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支持技术交易机构探索基于互联网的在线技术交易模式,推动技术交易市场做大做强。鼓励技术转移机构创新
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跨领域、跨区域、全过程的技术转移集成
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加速转移转化。依法保障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技术转移机构等相关方的收入或股权比例。充分发挥技术进出口交易会、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等展会在推动技术转移中的作用。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产业联盟、工程中心等面向市场开展中试和技术熟化等集成
服务。建立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良性互动机制,促进技术转移转化。
(三)检验检测认证
服务。
加快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
服务,鼓励不同所有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加强计量、检测技术、检测装备研发等基础能力建设,发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
服务全过程的观测、分析、测试、检验、标准、认证等
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与行政部门脱钩、转企改制,加快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整合与并购重组,培育一批技术能力强、
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的检验检测认证集团。完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规划布局,加强国家质检中心和检测实验室建设。构建产业计量测试
服务体系,加强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建立计量科技创新联盟。构建统一的检验检测认证监管制度,完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资质认定办法,开展检验检测认证结果和技术能力国际互认。加强技术标准研制与应用,支持标准研发、信息咨询等
服务发展,构建技术标准全程
服务体系。
(四)创业孵化
服务。
构建以专业孵化器和创新型孵化器为重点、综合孵化器为支撑的创业孵化生态体系。加强创业教育,营造创业文化,办好创新创业大赛,充分发挥大学科技园在大学生创业就业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载体作用。引导企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孵化器,促进天使投资与创业孵化紧密结合,推广“孵化+创投”等孵化模式,积极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孵化方式,提升孵化器专业
服务能力。整合创新创业
服务资源,支持建设“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创业孵化
服务链条,为培育新兴产业提供源头支撑。
(五)知识产权
服务。
以科技创新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培训等
服务,提升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运营实施、评估交易、保护维权、投融资等
服务水平,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
服务体系。支持成立知识产权
服务联盟,开发高端检索分析工具。推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免费或低成本向社会开放,基本检索工具免费供社会公众使用。支持相关科技
服务机构面向重点产业领域,建立知识产权信息
服务平台,提升产业创新
服务能力。
(六)科技咨询
服务。
鼓励发展科技战略研究、科技评估、科技招投标、管理咨询等科技咨询
服务业,积极培育管理
服务外包、项目管理外包等新业态。支持科技咨询机构、知识
服务机构、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积极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
服务模式,开展网络化、集成化的科技咨询和知识
服务。加强科技信息资源的市场化开发利用,支持发展竞争情报分析、科技查新和文献检索等科技信息
服务。发展工程技术咨询
服务,为企业提供集成化的工程技术解决方案。
(七)科技金融
服务。
深化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探索发展新型科技金融
服务组织和
服务模式,建立适应创新链需求的科技金融
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在科技金融
服务的组织体系、金融产品和
服务机制方面进行创新,建立融资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激励机制,开展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知识产权质押等科技金融
服务。支持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股权投资对科技企业进行投资和增值
服务,探索投贷结合的融资模式。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
服务科技创新,完善投融资担保机制,破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八)科学技术普及
服务。
加强科普能力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免费开放,开展公益性科普
服务。引导科普
服务机构采取市场运作方式,加强产品研发,拓展传播渠道,开展增值
服务,带动模型、教具、展品等相关衍生产业发展。推动科研机构、高校向社会开放科研设施,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捐助或投资建设科普设施。整合科普资源,建立区域合作机制,逐步形成全国范围内科普资源互通共享的格局。支持各类出版机构、新闻媒体开展科普
服务,积极开展青少年科普阅读活动,加大科技传播力度,提供科普
服务新平台。
(九)综合科技
服务。
鼓励科技
服务机构的跨领域融合、跨区域合作,以市场化方式整合现有科技
服务资源,创新
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发展全链条的科技
服务,形成集成化总包、专业化分包的综合科技
服务模式。鼓励科技
服务机构面向产业集群和区域发展需求,开展专业化的综合科技
服务,培育发展壮大若干科技集成
服务商。支持科技
服务机构面向军民科技融合开展综合
服务,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三、政策措施
(一)健全市场机制。
进一步完善科技
服务业市场法规和监管体制,有序放开科技
服务市场准入,规范市场秩序,加强科技
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为各类科技
服务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推动国有科技
服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国有科技
服务企业改制,促进股权多元化改造。鼓励科技人员创办科技
服务企业,积极支持合伙制科技
服务企业发展。加快推进具备条件的科技
服务事业单位转制,开展市场化经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产业技术联盟、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推动科技
服务业发展中的作用。
(二)强化基础支撑。
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加大信息开放和共享力度。积极推进科技
服务公共技术平台建设,提升科技
服务技术支撑能力。建立健全科技
服务的标准体系,加强分类指导,促进科技
服务业规范化发展。完善科技
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充分利用并整合各有关部门科技
服务业统计数据,定期发布科技
服务业发展情况。研究实行有利于科技
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