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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销售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是否免征增值税?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
增值税
政策问题的通知
》(
国税函〔2007〕10号
)
规定:“一、对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可按照现行‘单一大宗饲料’的
增值税
政策规定,免征
增值税
。
二、纳税人销售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不得开具
增值税
专用发票;凡开具专用发票的,不得享受免征
增值税
政策,应照章全额缴纳
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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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7]1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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