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登录/注册
最新
扶持政策
税种专区
税收专题
行业专区
地方法规
法规库
实务问答
VIP专区
一天
5
.
00
一个月
19
.
90
(日常价:
30. 00
)
买一送一
一整年
99
.
00
(日常价:
300. 00
)
联系管理员人工服务
¥
.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务问答
前往VIP专区 精确搜索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契税怎么扣除?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税函〔2010〕220号
)
规定:“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
契税
的扣除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
契税
,应视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
相关法规
【国税函[2010]2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有奖纠错
导出
打印
提问
收藏
匿名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