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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是否有陈述与申辩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9年第1号:“您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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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陈述与申辩权
您对我们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如果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行为合法,我们就不得对您实施行政处罚;即使您的陈述或申辩不充分合理,我们也会向您解释实施行政处罚的原因。我们不会因您的申辩而加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