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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工程结构物的退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三、增值税出口退税率

……

(二)退税率的特殊规定:

……

4.海洋工程结构物退税率的适用,见附件3。”

附件3:海洋工程结构物和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的具体范围

序号

海洋工程结构物的具体范围

(海关税则中货物名称)

被包含在的

海关税则号

对应的常见名称

退税率

1

钢铁制桥梁及桥梁体段

7308100000

过度段;生活模块;处理模块。

15%

2

钢铁制门窗及其框架、门槛

7308300000

3

其他钢铁结构体及部件(包括结构体用的已加工钢板、型材)

7308900000

4

钻探深度≥6千米其他石油钻探机

8430411100

钻机模块

17%

5

钻探深度<6千米其他钻探机(自推进的)

8430412900

6

载重不超过15万吨的原油船

8901202100

浮式生产储油轮;浮式储油轮;穿梭油轮。

17%

7

载重不超过10万吨的原油船

8901201100

8

10万吨<载重量≤30万吨成品油船

8901201200

9

机动多用途船

8901905000

三用工作船

17%

10

拖船及顶推船

8904000000

11

15万吨<载重量≤30万吨的原油船

8901202200

浮式生产储油轮;浮式储油轮;单点系泊系统;水下油汽罐;栈桥码头。

17%

12

其他不以航行为主要功能的船舶

8905909000

13

含植物性材料的浮动结构体

8907900010

14

其他浮动结构体

8907900090

15

浮动或潜水式钻探或生产平台

8905200000

自升式、半潜式钻井船;浮式钻井船;钻井平台;生产平台;处理平台;生活平台;烽火台。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