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87号)规定,
一、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执行下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二)对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