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国家税务局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业务问题解答》,
企业劳务派遣用工应取得派遣企业开具的发票,发票应分别注明工资、管理费用等,如果发票中未分项目列示,可要求企业提供劳务派遣协议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