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登录/注册
最新
扶持政策
税种专区
税收专题
行业专区
地方法规
法规库
实务问答
VIP专区
¥
.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务问答
前往VIP专区 精确搜索
不具备电脑开票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摩托车如何开具发票?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销售摩托车
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6〕681号)规定:“一、凡不具备电脑开票条件的
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摩托车,其所需发票由主管税务机关代开。
二、税务机关在为销售摩托车的
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应在发票联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三、税务机关代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软件由总局统一开发,并下发各地使用。”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
相关法规
【国税函[2006]68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销售摩托车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有奖纠错
导出
打印
提问
收藏
匿名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