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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有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涉税事项的权利吗?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9年第1号
)
:“您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
九、委托税务代理权
您有权就以下事项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税款缴纳和申请退税、制作涉税文书、审查纳税情况、建账建制、办理财务、税务咨询、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税务行政诉讼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
其他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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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9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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