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规定,
第二十二条 资产评估机构应当配置必需的人力资源, 并根据业务的变化,对人力资源进行调整和更新。 第二十三条 资产评估机构在制定人力资源政策和程 序时,通常可以考虑以下内容: (一)人力资源规划; (二)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 (三)招聘与选拔; (四)教育与培训; (五)绩效考评; (六)薪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