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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602号——经济增加值法中,经济增加值法优缺点是什么?

根据《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602号——经济增加值法》(财会〔2017〕24号)规定,

第二十七条 经济增加值法的主要优点是:考虑了所有资本的成本, 更真实地反映了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实现了企业利益、经营者利益和员工利益的统一,激励经营者和所有员工为企业创造更多价值;能
有效遏制企业盲目扩张规模以追求利润总量和增长率的倾向,引导企 业注重长期价值创造。

第二十八条 经济增加值法的主要缺点是:
一是仅对企业当期或 未来1-3年价值创造情况的衡量和预判,无法衡量企业长远发展战略 的价值创造情况;
二是计算主要基于财务指标,无法对企业的营运效 率与效果进行综合评价;
三是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规模等 的企业,其会计调整项和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各不相同,计算比较复杂, 影响指标的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