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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科目如何核算?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3]28号)规定,


5201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 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接受补助单位、补助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的,按照实际支出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结转至“事业结余”科目, 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28号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