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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602号——经济增加值法中,构建经济增加值指标体系的程序是什么?

根据《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602号——经济增加值法》(财会〔2017〕24号)规定,

第十三条 构建经济增加值指标体系,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企业级经济增加值指标体系。首先应结合行业竞争优势、组织结构、业务特点、会计政策等情况,确定企业级经济增加值 指标的计算公式、调整项目、资本成本等,并围绕经济增加值的关键 驱动因素,制定企业的经济增加值指标体系。
(二)制定所属单位(部门)级经济增加值指标体系。根据企业 级经济增加值指标体系,结合所属单位(部门)所处行业、业务特点、 资产规模等因素,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设定所属单位(部门)级经 济增加值指标的计算公式、调整项目、资本成本等,并围绕所属单位
(部门)经济增加值的关键驱动因素,细化制定所属单位(部门)的 经济增加值指标体系。
(三)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经济增加值指标体系。根据企业级、 所属单位(部门)级经济增加值指标体系,结合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 职责,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经济增加值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