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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会计制度中,医院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时,如何会计处理?医院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医疗风险基金时,如何会计处理?医院按规定使用专用基金时,如何会计处理?

根据《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规定,


(一)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时,借记“结余分配——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科目,贷记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二)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医疗风险基金时,借记“医疗业务成本”科目,贷记专用基金(医疗风险基金)。

(三)按规定使用专用基金时,借记专用基金,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所提取的医疗风险基金不足支付时,按照超出部分的金额,借记“医疗业务成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