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规定,
第三十七条 资产评估机构在制定不同特征资产(企业) 的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以及编制资产评估报 告的控制政策和程序时,通常考虑以下要素: (一)现场调查方案的可行性; (二)评估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三)评估方法的恰当性、评估参数的合理性; (四)资产评估报告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