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新政府会计制度中,单位资金结存科目如何核算?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


8001  资金结存

一、本科目核算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的流入、流出、调整和滚存等情况。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下列明细科目:

(一)“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本明细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 支付的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和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 款额度。

年末结账后,本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二)“货币资金”:本明细科目核算单位以库存现金、银行存 款、其他货币资金形态存在的资金。

本明细科目年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尚未使用的货币资金。

(三)“财政应返还额度”:本明细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 单位可以使用的以前年度财政直接支付资金额度和财政应返还的财政 授权支付资金额度。本明细科目下可设置“财政直接支付”、“财政 授权支付”两个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本明细科目年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三、资金结存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单位根据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授权 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按照通知书中的授权支付额度,借记本科目(零 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

以国库集中支付以外的其他支付方式取得预算收入时,按照实际 收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货币资金),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事业预算收入”、“经营预算收入”等科目。

(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发生相关支出时,按照实际支付的 金额,借记“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零余 额账户用款额度)。

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借记本科目(货币资金),贷记本科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退回现金时,做相反会计分录。 使用以前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发生支出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

借记“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应返还 额度)。

国库集中支付以外的其他支付方式下,发生相关支出时,按照实 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货币资金)。

(三)按照规定上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或注销财政拨款结转 结余资金额度的,按照实际上缴资金数额或注销的资金额度数额,借 记“财政拨款结转——归集上缴”或“财政拨款结余——归集上缴” 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货币资 金)。

按规定向原资金拨入单位缴回非财政拨款结转资金的,按照实际 缴回资金数额,借记“非财政拨款结转——缴回资金”科目,贷记本 科目(货币资金)。

收到从其他单位调入的财政拨款结转资金的,按照实际调入资金 数额,借记本科目(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货币资 金),贷记“财政拨款结转——归集调入”科目。

(四)按照规定使用专用基金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专 用结余”科目[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专用基金]或“事业支出” 等科目[从预算收入中计提的专用基金],贷记本科目(货币资金)。

(五)因购货退回、发生差错更正等退回国库直接支付、授权支 付款项,或者收回货币资金的,属于本年度支付的,借记“财政拨款 预算收入”科目或本科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货币资金),贷记相 关支出科目;属于以前年度支付的,借记本科目(财政应返还额度、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货币资金),贷记“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 款结余”、“非财政拨款结转”、“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

(六)有企业所得税缴纳义务的事业单位缴纳所得税时,按照实 际缴纳金额,借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累计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货币资金)。

(七)年末,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 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财政应返还额度),贷记“财 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

(八)年末,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 账务处理,借记本科目(财政应返还额度),贷记本科目(零余额账户 用款额度);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本科目(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