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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中,中小学校长期债券投资在取得时,如何会计处理?中小学校长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收到利息时,如何会计处理?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3]28号)规定,

(二)长期债券投资

1.长期债券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以货币资金购入的长期债券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长期债券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投资成本金额,借记 “事业基金”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

2.长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收到利息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28号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