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规定,
第十四条 项目审核人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备履行职责的技术专长; (二)具备审核业务所需要的经验和权限; (三)保证审核工作的客观性。 第十五条 项目审核人员承担以下职责: (一)审核评估程序执行情况; (二)审核拟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三)审核工作底稿; (四)综合评价项目风险,提出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明 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