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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府会计制度中,单位收到受托代理、代管的现金,如何会计处理?单位支付受托代理、 代管的现金,如何会计处理?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

(四)收到受托代理、代管的现金,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受托代理资产),贷记“受托代理负债”科目;支付受托代理、 代管的现金,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受托代理负债”科目,贷 记库存现金(受托代理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