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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府会计制度中,单位投资支出科目如何核算?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


7601  投资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以货币资金对外投资发生的现金流出。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投资类型、投资对象、《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的款级科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投资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以货币资金对外投资时,按照投资金额和所支付的相关税 费金额的合计数,借记本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

(二)出售、对外转让或到期收回本年度以货币资金取得的对外 投资的,如果按规定将投资收益纳入单位预算,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记“资金结存”科目,按照取得投资时“投资支出”科目的发生额, 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预算收益”科目;如果 按规定将投资收益上缴财政的,按照取得投资时“投资支出”科目的 发生额,借记“资金结存”科目, 贷记本科目。

出售、对外转让或到期收回以前年度以货币资金取得的对外投资 的,如果按规定将投资收益纳入单位预算,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 记“资金结存”科目,按照取得投资时“投资支出”科目的发生额, 贷记“其他结余”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预算收益” 科目;如果按规定将投资收益上缴财政的,按照取得投资时“投资支 出”科目的发生额,借记“资金结存”科目, 贷记“其他结余”科目。

(三)年末,将本科目本年发生额转入其他结余,借记“其他结 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年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