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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中,专用基金科目如何核算?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3]28号)规定,

3201   专用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按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 的净资产。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修购基金△ ”、“职工福利基金”、“奖 助学基金”、“其他专用基金”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一)修购基金△ ,即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按照事业收入和 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并按照规定在相应的购置和修缮科目中 列支,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本校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 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不提取修购基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中小学校按照非财政拨款(补助)结 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 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三)奖助学基金,即中小学校接受社会捐赠和按照规定从事 业收入中提取转入,用于奖励、资助学生的资金。

(四)其他专用基金,即中小学校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根据事 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者设置的专用资金。

三、专用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提取和使用修购基金△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按规定提取修购基金的,按照提取的 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修购 基金)。

按规定使用修购基金时,借记本科目(修购基金),贷记“银 行存款”等科目;使用修购基金形成固定资产的,还应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二)提取和使用职工福利基金 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费的,按照提取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职工福利基金)。 年末,按规定从本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的,

按照提取的金额,借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职工福利基金)。 按规定使用职工福利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职工福利基金),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使用职工福利基金形成固定资产的,还 应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科目。

(三)接受或提取奖助学基金

1.接受和使用专门用于奖助学的社会捐赠 收到专门用于奖助学的社会捐赠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捐赠收入”科目。 使用此类捐赠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期末,按照当期实际收到的此类捐赠金额,借记“其他收入——捐赠收入”科目,贷记“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按照当期实际 支付的此类捐赠金额,借记“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贷记“事业 支出”等科目。

年末,按照当年尚未使用的此类捐赠余额,借记“非财政补助 结转”科目,贷记本科目(奖助学基金)。
2.提取和使用奖助学基金

按规定提取奖助学基金的,按照提取的金额,借记“事业支出”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奖助学基金)。

按规定使用此类奖助学基金时,借记本科目(奖助学基金), 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提取和使用其他专用基金 如有按规定提取的其他专用基金,按照提取的金额,借记有关支出科目或“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按规定使用其他专用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使用专用基金形成固定资产的,还应借记“固定资产”科 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专用基金余额。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