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中,中小学校采用财政专户返还方式管理的事业收入,收到应上缴财政专户的事业收入时,如何处理?.向财政专户上缴款项时,如何处理?收到从财政专户返还的事业收入时,如何处理?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3]28号)规定,


(一)采用财政专户返还方式管理的事业收入

1.收到应上缴财政专户的事业收入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 科目。

2.向财政专户上缴款项时,按照实际上缴的金额,借记“应缴 财政专户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收到从财政专户返还的事业收入时,按照实际收到的返还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事业收入。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28号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