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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2014年2月份购入一台价值3000元的电脑,能否在计算所得税时选在一次性扣除?
答:根据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企业所得税
政策的通知
》 (
财税〔2014〕75号
)
,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因此,该企业2014年2月份购入一台价值3000元的电脑,允许在计算所得税时选择一次性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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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财税[2014]7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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