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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2014年2月份购入一台价值3000元的电脑,能否在计算所得税时选在一次性扣除?

答: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4〕75号,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因此,该企业2014年2月份购入一台价值3000元的电脑,允许在计算所得税时选择一次性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