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304号 ——作业成本法》(财会〔2017〕24号)规定,
第十三条 在作业成本法下,企业应将当期所有的资源费用,遵 循因果关系和受益原则,根据资源动因和作业动因,分项目经由作业 追溯或分配至相关的成本对象,确定成本对象的成本。 企业应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并考虑预算控制、成本管理、 营运管理、业绩评价以及经济决策等方面的要求确定成本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