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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中,其他支出科目如何核算?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3]28号)规定,


5401   其他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除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经营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 出、现金盘亏损失、资产处置损失、接受捐赠(调入)非流动资产 发生的税费支出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支出的类别等进行明细核算。其他支 出中如有专项资金支出,还应当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利息支出△

支付银行借款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捐赠支出

1.对外捐赠现金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对外捐出存货,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对外捐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三)现金盘亏损失 每日现金账款核对中如发现现金短缺,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

(四)资产处置损失 报经批准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处置存货,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五)接受捐赠(调入)非流动资产发生的税费支出 接受捐赠、无偿调入非流动资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所发生的相关税费记入本科目。具体账务处理参见“长期投资”科目。

(六)期末,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中的专项资金支出结转至“非 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借记“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贷记本科目 下各专项资金支出明细科目;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中的非专项资金 支出结转至“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 目下各非专项资金支出明细科目。

四、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28号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