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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601号——关键绩效指标法中,企业如何确定关键绩效指标目标值?关键绩效指标目标值如何调整?

根据《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601号——关键绩效指标法》(财会〔2017〕24号)规定,

第十五条 企业确定关键绩效指标目标值,一般参考以下标准:

(一)依据国家有关部门或权威机构发布的行业标准或参考竞争 对手标准。
(二)参照企业内部标准,包括企业战略目标、年度生产经营计 划目标、年度预算目标、历年指标水平等。
(三)不能按前两项方法确定的,可根据企业历史经验值确定。 
第十六条 关键绩效指标的目标值确定后,应规定因内外部环境 发生重大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绩效完成结果产生重大影 响时,对目标值进行调整的办法和程序。一般情况下,由被评价对象 或评价主体测算确定影响额度,向相应的绩效管理工作机构提出调整申请,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类似机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