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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府会计制度中,单位采用融资租入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如何会计处理?单位经批准在境外购买具有所有权的土地,作为固定资产,如何会计处理?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


(三)采用融资租入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并 在固定资产科目下设置“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

(四)经批准在境外购买具有所有权的土地,作为固定资产,通 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单位应当在固定资产科目下设置“境外土地”明细科目,进 行相应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