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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会计制度中,医院以已入账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何会计处理?医院无偿调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何会计处理?医院以未入账的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何会计处理?

根据《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规定,


(3)以已入账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加上发生的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长期投资(股权投资),按照投出无形资产已提的摊销额,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照投出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或借记“其他支出”科目。

以未入账的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加上发生的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长期投资(股权投资),按发生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4)无偿调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在调出单位的原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相关税费作为其投资成本,借记长期投资(股权投资),按发生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