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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中,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因购货退回等发生国库授权支付额度退回的,如何会计处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以及经财政部门批准的特殊款项时,如何会计处理?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3]28号)规定,


(四)因购货退回等发生国库授权支付额度退回的,属于以前 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记“财政补助结 转”、“财政补助结余”、“存货”等有关科目;属于本年度支付 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记“事业支出”、“存货” 等有关科目。

(五)向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以及经财政部门批准的特殊款项时,借记“银行 存款”等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28号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