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302号 ——标准成本法》(财会〔2017〕24号)规定,
第十七条 固定制造费用,是指在一定产量范围内,其费用总额 不会随产量变化而变化,始终保持固定不变的制造费用。固定制造费 用一般按照费用的构成项目实行总量控制;也可以根据需要,通过计 算标准分配率,将固定制造费用分配至单位产品,形成固定制造费用 的标准成本。
制定固定费用标准,一般由财务部门负责,会同采购、生产、技 术、营销、财务、人事、信息等有关部门,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依据固定制造费用的不同构成项目的特性,充分考虑产 品的现有生产能力、管理部门的决策以及费用预算等,测算确定各固 定制造费用构成项目的标准成本;
(二)通过汇总各固定制造费用项目的标准成本,得到固定制 造费用的标准总成本;
(三)确定固定制造费用的标准分配率,标准分配率可根据产 品的单位工时与预算总工时的比率确定。
其中,预算总工时,是指由预算产量和单位工时标准确定的总工时。单位工时标准可以依据相关性原则在直接人工工时或者机器工 时之间做出选择。
固定制造费用标准成本的计算顺序及公式如下: 固定制造费用标准成本由固定制造费用项目预算确定; 固定制造费用总成本=∑固定制造费用项目标准成本 固定制造费用标准分配率=单位产品的标准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