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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员工供暖费涉及哪些税收政策?为员工免费提供宿舍,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个得税?

支付员工供暖费涉及哪些税收政策?为员工免费提供宿舍,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个得税?

(一) 支付员工的供暖费

对于北方来说,寒冷的冬季来临,一些人性化的单位为了让员工在寒冷的冬天享受暖意,会发放一部分供暖费补贴,那么问题来了,发放的这块补贴涉及哪些税收问题呢?当然,对于南方人不会有这个问题的困扰。

1、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诸如防暑降温费、食堂补贴(午餐补贴)、采暖补贴、交通补贴等各项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不属于上述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并入职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面的政策规定,企业发放的取暖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中发放的补贴,应计入工资总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过这个政策并没有明确取暖费是不是需要按照取暖期间来分期摊销纳税,所以很多企业一次性发放了取暖补贴,早成了单月工资过高,适用个得税税率上了一个台阶,早成了不必要的税收损失。如果是按照取暖月份发放,每月发放400元,则有可能会降低一些税收损失。不过考虑大多数企业员工恨不得早一天拿到钱的心情,也就顾不得这点税收损失了。

2、企业能不能作为费用在企业所得税之前列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属于职工福利费的扣除范围。

因此,企业为本企业任职的员工支付的供暖费,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按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一)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企业发放的取暖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中发放的补贴,应计入工资总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3、会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2000元

贷:银行存款2000元

综合以上,供暖费和夏天的防暑降温费补贴,如果是发放资金给个人,均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防暑降温费以饮料等代替的话,虽然是避免了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但是又会面临不符合劳动法的考虑,最好的做法就是该发钱发钱,该发东西发东西。这样就皆大欢喜了。

(二)为员工提供宿舍

1、为员工提供宿舍是不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个问题在总局层面一直没有相关文件来明确,目前明确的地方性文件就广州出台过一个具体的明确征税的指引,其他地区有的有答复,有的执行起来就不征收,小编选两个代表性的,供大家见仁见智。

(1)根据《个人所得税若干征税业务指引(2009年)》2009年6月15 穗地税发[2009]148号“六、关于企业职工无偿使用企业房产征税问题
企业职工无偿使用企业自有或租赁的房产,应视为职工取得其他经济形式的应税所得, 在使用期内按月并入职工当期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其中使用房产属企业租入的,按照企业每月支付的租金计算确认工资薪金收入额;使用房产属企业自有的,应先以租金的公允价格确认工资薪金收入额,但对缺乏公允价格做参考的,应按照企业每月提取的折旧额计算确认工资薪金收入额。
职工合用上款所指房产,应自行协议约定收入的分配方案,纳税人拒不提供协议分配方案的,税务机关可按人数均分原则核定个人实际收入额。”

(2)山西省地税局有个答复:“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收入实现制为原则,免费提供给员工居住,员工既无产权又未实现收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小编个人也是比较倾向于山西省地税局的这个答复,对立法精神吃的很透,最重要的是不收税嘛。对于广州的那个文件,我个人认为虽然看上去很具体,但是真正执行起来的时候反而不够征收成本的,并且极其容易造成征纳双方矛盾,毕竟个人觉得一个地方性税局是不能对这个法律做出解释的,与其曲曲折折的去征收,反而不如提请总局给个明确的说法。

2、自有房产提供给员工作为宿舍是否缴纳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文件,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产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94号)文件进一步指明,暂免征收房产税的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是指按照公有住房管理或纳入县级以上政府廉租住房管理的单位自有住房。对不满足条件的单位自有住房,不能享受该文件的免税政策。

2、外籍个人租赁宿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