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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会计制度中,医院出租、出借或作为担保的固定资产,如何管理?医院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如何管理?

根据《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规定,


出租、出借或作为担保的固定资产,应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

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另设辅助簿进行登记,不在本科目核算。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