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规定,
第三十四条 资产评估机构制定的资产评估业务计划环节的控制政策和程序,应当要求资产评估项目负责人在编 制资产评估计划时开展如下工作: (一)为编制资产评估计划、开展后续工作而组织资源; (二)确定是否对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进行必要的 业务指导; (三)确定是否对项目团队成员进行适当的培训; (四)确定是否开展初步评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