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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评估业务中, 资产评估报告出具和装订要求是什么?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号)规定,


第四十八条 资产评估报告封面应当载明资产评估报告 标题及文号、资产评估机构全称和资产评估报告日。

第四十九条 资产评估报告标题及文号一般在封面上方居中位置,资产评估机构名称及资产评估报告日应当在封面下方居中位置。资产评估报告应当用 A4 规格纸张印刷。

第五十条   资产评估报告一般分册装订,各册应当具有独立的目录。 声明、摘要、正文和附件合订成册,其目录中应当含有其他册的目录,但其他册目录的页码不予标注。评估说明和评估 明细表一般分别独立成册。必要时附件可以独立成册。

单独成册的,其封面格式、标题中的“企业名称+经济行为 关键词+评估对象”及文号等应当与资产评估报告相关格式和内 容保持一致。

评估明细表一般按会计科目顺序装订。

第五十一条 资产评估报告封底或者其他适当位置应当 标注资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