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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中,中小学校将固定资产转入改建、扩建或修缮等时,按照固定资产的账 面余额如何会计处理? 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为建筑工程借入的专门借款的 利息,属于建设期间发生的,如何会计处理?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3]28号)规定,

(一)建筑工程

1.将固定资产转入改建、扩建或修缮等时,按照固定资产的账 面余额,借记在建工程(建筑工程),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 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资 产”科目。


2.根据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按照实 际支付的工程价款,借记在建工程(建筑工程),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 工程”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 算拨款”等科目。

3. 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为建筑工程借入的专门借款的 利息,属于建设期间发生的,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借记在建工程(建筑工程),贷记 “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其他支出——利息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4.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照建筑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借 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建筑工程)。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28号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