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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会计制度中,医院提取坏账准备时,如何会计处理?医院医院同医疗保险机构结算时,存在医院因违规治疗等管理不善原因被医疗保险机构拒付情况的,如何会计处理?医院对于账龄超过规定年限并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或其他应收款,如何会计处理?

根据《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规定,


(一)提取坏账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坏账准备;冲减坏账准备时,借记坏账准备,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二)医院同医疗保险机构结算时,存在医院因违规治疗等管理不善原因被医疗保险机构拒付情况的,按照拒付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医疗款”科目。

(三)对于账龄超过规定年限并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或其他应收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按照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科目。

如果已转销的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在以后期间又收回,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坏账准备;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