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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科目如何核算?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3]28号)规定,


4002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两个明细科目下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的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 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 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可以按照地方教育附加 拨款、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拨款、国有资源使用收入拨款、彩票公益 金拨款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中小学 校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 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按照通知书中的直接支付入账金额,借记有 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年度终了,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 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 付”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中小学校根据代理银行转来的授 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按照通知书中的授权支付额度,借记“零余额 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

年度终了,中小学校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 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财政应 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其他方式下,实际收到地方基金拨款时,按照实际收到 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因购货退回等发生国库直接支付款项退回的,属于以前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贷记“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存货”等有关科目; 属于本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 支出”、“存货”等有关科目。

(五)期末,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结转至“财政补助结转”科 目,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结转”科目。

四、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28号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