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新政府会计制度中,单位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科目如何核算?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


5501  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 补助发生的费用。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接受补助单位、补助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单位发生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的,按照实际补助的金额或 者按照规定计算出应当对附属单位补助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 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期盈 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