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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发费加计扣除要享受175%的扣除比例,需要按照国科发政〔2017〕115号规定,到“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自主评价和登记,及时取得登记编号。请问这个平台在哪里?如何评价?

根据《国税总局完善创业投资税收政策在线访谈2017年10月20日上午10:00》,

[ 网友693 ]
关于研发费加计扣除要享受175%的扣除比例,需要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文件印发)规定,到“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自主评价和登记,及时取得登记编号。请问这个平台在哪里?如何评价?[ 2017-10-20 10:41 ]

[ 所得税司企业所得税一处处长 宋哲 ]
科技部火炬中心负责该平台建设,目前有关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待平台正式上线后,纳税人可以按照规定进行评价。[ 2017-10-20 10: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