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医院会计制度中,医院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采用什么办法?医院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时,如何会计处理?医院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如何会计处理?

根据《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规定,


2.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非追加(或收回)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保持不变。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时,按照宣告分派的利润中属于医院应享有的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收益,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实际收到利润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3.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所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投资(股权投资),按照尚未领取的已宣告分派的利润,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