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
7501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现金流出。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接受补助单位、补助项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科目”的款级科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的,按照实际补助的金额,借记 本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
(二)年末,将本科目本年发生额转入其他结余,借记“其他结 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年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