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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600号——绩效管理中,企业一般如何编制激励管理报告?

根据《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600号——绩效管理》(财会〔2017〕24号)规定,

第三十二条 激励管理报告根据激励计划的执行结果编制,反映 被评价对象的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激励管理报告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

(一)激励情况说明,包括激励对象、激励依据、激励措施、激 励执行结果、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等;
(二)管理建议。 其他有关支持性文档可以根据需要以附件形式提供。 第三十三条 绩效评价与激励管理报告可分为定期报告、不定期报告。 定期报告主要反映一定期间被评价对象的绩效评价与激励管理
情况。每个会计年度至少出具一份定期报告。 不定期报告根据需要编制,反映部分特殊事项或特定项目的绩效评价与激励管理情况。

第三十四条 绩效评价与激励管理报告应根据需要及时报送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或类似机构审批。

第三十五条 企业应定期通过回顾和分析,检查和评估绩效评价与激励管理的实施效果,不断优化绩效计划和激励计划,改进未来绩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