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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业务中被评估单位有两家以上分支机构的,评估 明细表如何编制?

根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3号)规定,

第三十四条 被评估单位有两家以上分支机构的,评估 明细表应当根据企业的组织架构、核算方式等因素合理编制。